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最新合同内容不完整-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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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1、工程名称!

即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的名称;

2、工程地点。

即所监理的工程位于的具体位置、地点?

3、监理职责?

即监理单位应对业主承担的义务;

4、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监理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监理单位监理酬金的计取方法,支付监理酬金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等内容。

另外,其他与费用有关的事项,如第三人对监理单位的收费、有争议的发票的解决、独立的审计等,也需详细定明;

了解: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违约责任?

熟悉:合同有效期。

监理合同的坐款与酬金;

掌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所谓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取得了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监理单位签订的,为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主要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至第三十条,以及“概论”教材第四章第三节(双方权利)二、监理人的基本义务(22条)(参见监理人员职责)三、监理人履行职责:1.处置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及有关各方意见和要求。

2.提供证明材料!

3.处理合同变更;

4.调换承包人人员等?

四、委托人义务:告知、提供资料、提供工作条件、授权委托人代表、提出意见或要求、答复、支付酬金。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合同法》第276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主要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至第三十条,以及“概论”教材第四章第三节(双方权利)二、监理人的基本义务(22条)(参见监理人员职责)三、监理人履行职责:1.处置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及有关各方意见和要求。

2.提供证明材料。

3.处理合同变更;

4.调换承包人人员等!

监理工程师考试交流群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依照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