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标准-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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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实施办法颁布机关:京价收字1996第043号 ?

执行日期:1996-01-01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费按工程的总造价百分比计取,用插入法计算!

一、建设前期阶段按工程概预算的0.1~0.2%计取。

二、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的取费见附表。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监理费可先按工程承包造价计算,工程竣工后,应按工程的实际总造价进行调整,并及时结清监理费。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如需监理单位编制标底时,应按本市有关规定,另行支付编制标底费用;

第五条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以及国外贷款、赠款的工程项目,由国外监理单位参加合作监理的应参照国外标准收费,具体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商定?

单独由国内监理单位监理的,应按本办法所规定相应的费率的130%至150%计取。

第六条工程因故(不包括因监理失误原因)拖延工期,工程建设监理费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合同监理费用--------×拖延工期(月)合同总工期(月)拖延工期按合同工期结束后的第三个月起计算。

第七条对于单工种或工程规模小、造价偏低,不宜按工程承包造价的百分比计取监理费的工程项目,按照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元~5万元/人年。

第八条因监理工程师的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建设监理费应用于监理工作中的直接间接成本开支,交纳税金及合理利润!

第十条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收取监理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建设单位返还监理费?

并接受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工程概算|施工阶段序号|||M(万元)|监理取费b(%)----|---------------|-------------1|M≤500|2.50≤b2|500≤M≤800|2.20≤b≤2.503|800≤M≤1000|2.00≤b≤2.204|1000≤M≤3000|1.70≤b≤2.005|3000≤M≤5000|1.40≤b≤1.706|5000≤M≤8000|1.28≤b≤1.407|8000≤M≤10000|1.20≤b≤1.288|10000≤M≤30000|1.00≤b≤1.209|30000≤M≤50000|0.80≤b≤1.0010|50000≤M≤80000|0.68≤b≤0.8011|80000≤M≤100000|0.60≤b≤0.6812|100000≤M|0.52≤b≤0.6013|150000≤M|b≤0.50----------------------------------【许可证申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许可证的有效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承包】(1)联合体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分包!

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专家不少于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据此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要约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

投标文件是要约!

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格式条件】(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4)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后的合同有效。

纯获利益的合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追认!

(2)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①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该代表行为有效?

④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口诀: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可变更返销合同】口诀:携妻乘公务车!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下订立的;

【撤销权消灭】(1)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履行】(1)一般原则。

先协议补充;

再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最后用下列规定: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标、行标、通常、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③履行地点不明确,在货币接受方所在地履行,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特殊规则?

按不利对违约方原则。

【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以及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履行!

【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反之亦然?

(5)定金!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义务】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设计文件应当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义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施工单位必须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保修】口诀:围棋人。

防5供2管装2?

(联想:房屋,污水!

)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暧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单位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工程所在地县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向县级政府备案;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如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生产条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口诀:支架突起谁拆破模?

按身高。

解释:支架土起水拆破模。

暗深高?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②土方开挖工程?

③模板工程。

④起重吊装工程?

⑤脚手架工程。

⑥拆除、爆破工程?

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髙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